各党总支:
我校第四十一期党校分别在长安校区、雁塔校区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安排
上课 地点 | 时间 | 授课内容 | 主讲人 |
长安校区 大学生活动中心 | 12月1日(周三) 16:20—18:00 | 艰辛的历程、辉煌的成就 | 袁武振 |
12月2日(周四) 16:20—18:00 | 学习和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 郑大远 | |
12月3日(周五) 16:20—18:00 | 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是中国共产党永葆生机的源泉 | 康凯 | |
12月6日(周一) 16:20—18:00 | 义务劳动 | ||
12月8日(周三) 16:20—18:00 |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科学发展观 | 张学广 | |
12月9日(周四) 16:20—18:00 | 党的领导与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 贾明远 | |
12月10日(周五) 16:20—18:00 | 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作风 | 樊继福 |
二、相关要求
1.为加强管理,各党总支指定一名辅导员(机关一、二党总支指定一名学员)作为班长,负责本单位学员的组织管理和考勤工作。参加党校学习的学员名单和班长联系方式于11月22日前报送党委组织部。
2.学员上课应提前到场并在指定区域就座,因故不能上课者要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请假超过2次者不予颁发结业证书。
3.学习结束后一周内,每位学员写出一篇不少于2000字的心得体会,由班长收齐后装入学员入党材料档案。
4.学习结束后,经考核合格的学员,由班长统一到党委组织部办理党校结业证书。
党委组织部
2010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