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学院关于考试的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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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学院本科教学环节的管理工作,经学院教学委员会研究报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现将考试工作要求做如下规定: 一、做好不及格率过低的分析总结工作 1、对于试卷分析中卷面成绩不及格率>40%的课程,要重点关注。任课教师需在试卷分析中找出突出问题,结合课程目标与支撑的毕业要求,分析具体原因,提出改进措施。试卷分析务必要分析到位,按照学院制式表格(附件1)认真填写,并将纸质版放在试卷档案盒中进行归档。 2、对于卷面成绩不及格率>40%的课程,课程负责人应召集课程团队教师进行讨论,结合课程目标及专业毕业要求,进行横向纵向比较,分析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按照学院制式表格(附件2)认真填写,并将纸质版由任课教师放在试卷档案盒中进行归档。 3、对于每学期卷面成绩不及格率>50%的专业主干核心课程,学院教学委员会应重点把关,专门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审核课程负责人及任课教师的改进措施,提出意见及建议,确定下一年度的督导计划。最终形成书面总结提交教务办归档。 二、做好当学期学院承担的理论课及考核情况的总结工作 1、系部考试情况总结。(各系部负责总结) 2、考试不及格率过高过低的总结(卷面成绩不及格率>40%)。(任课教师、课程负责人负责总结) 3、试卷检查情况的总结。(各系部资料审核人总结) 4、AB卷制、机考、双语课程的实施情况及效果。(命题教师及课程负责人总结) 以上各项总结在每学期考试结束后由各系教学秘书收齐后报备教务办。 计算机学院 2017年9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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