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毕业设计(论文)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本学科理论和知识进行工程技术应用或科学研究训练的重要教学环节。为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要求

(一)训练学生综合应用知识的能力,使所学理论知识得到巩固和提升。

(二)训练学生运用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刻苦钻研的优良作风。

二、组织管理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行院系两级组织和管理。严格按照西安邮电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程序执行。

(一)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

(二)毕业设计(论文)过程检查采取系部检查与学院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分前期检查、中期检查、后期检查三个阶段,系部自查由各系部毕设秘书组织,教师参与的形式实施,学院检查由学院统一组织。

(三)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学院成立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负责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审核、答辩及成绩评定工作。

三、选题办法

(一)选题原则

1.符合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体现专业训练内容、难度和工作量适当。

2.要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有利于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注重训练学生综合运用理论和知识的能力。

4.题目类型应多样化,可由学生自由选择。

5.应结合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优先选择具有工程背景和实际应用的题目。

6.坚持一生一题,禁止重复性课题。对于需要多名学生共同完成的大课题,每个学生应有相对独立的子课题,并且要求明确。

7.优先支持硬件类毕业设计选题,积极引导学生选报硬件类毕业设计题目,相关要求详见《西安邮电大学本科生硬件类毕业设计实施办法》。

8.鼓励积极开展多元化形式的毕业设计(论文)教学改革。如果学生在所学专业领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与指导教师共同拟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经学院审核通过后,允许学生在已有基础上进行更深入的探索和实践。

1)有公开发表的论文;

2)有公开或已获授权专利;

3)有出版物;

4)有参与科研项目经历;

5)有竞赛作品;

6)有实习实践成果。

(二)选题程序

1.指导教师拟定题目,填写选题审批表,学院审核批准后向学生发布选题。

2.学院组织选题,选题一般采用双向选择方式,选题结束后,向师生公布选题结果。

3.指导教师不得擅自更改课题。确需更改的应在前期检查前办理。

四、指导教师条件与职责

(一)条件和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一般应由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鼓励企业、科研院所的技术人员合作指导。

2.首次参加指导工作的指导教师,学院应安排副高职称以上有经验的指导教师对其工作进行指导。

3.为保证教学质量,原则上限定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副高以上不能超过8人;中级职称不能超过6人;初级职称教师不能单独指导学生。

(二)职责
    1.
拟定课题,制定任务,编写指导方案和计划。

2.指导学生了解课题的性质、目的和任务,指导学生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

3.审定学生的开题报告,指导学生正确撰写论文和设计说明书。

4.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杜绝抄袭和代笔等现象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正式开始前与学生签署诚信声明书。

5.定期(每周至少一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在约定地点与学生进行讨论交流、答疑和指导,督促学生按进度进行设计(论文)并做好记录。

6.审阅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检查学生的相关资料和成果,监督学生进行论文检测工作。

7.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进行审查。

8.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9.指导和批阅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小论文。

10.按要求及时提交毕业设计(论文)归档资料。

(三)奖惩

1.学校每年组织对所有指导教师进行评优工作,对认真负责,学生评价好,指导工作成绩突出的教师给予表彰;

2.对工作敷衍塞责,指导环节存在过错,给学生和学校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按照《西安邮电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扣发课酬、减少其下一届指导学生人数或取消指导学生资格。

五、对学生的要求

1.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充分发挥主动性,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

2.尊敬师长,团结互助,虚心接受教师及有关技术人员的指导和检查,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进度。

3.在毕业设计(论文) 正式开始前应独立完成开题报告,并及时提交指导教师审阅。

4.记录毕业设计工作过程中的原始记录,不弄虚作假,不抄袭别人的成果。

5.严格遵守纪律,按时在指定地点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或接受指导老师指导。

6.按要求提交论文和其它资料,并做好答辩前的准备工作。

六、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要求

(一)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应填写有关表格报学院审批。指导教师由所在学院和校外指导单位分别选派。

(二)课题由校外单位和学生所在学院协调后选定,选题应符合本专业的要求,毕业设计(论文)的各个环节应按照本办法的要求进行。

(三)指导单位应提供必要的条件;学院也应明确指导教师,定期与学生联系,了解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度并给予必要的答疑和指导。

(四)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原则上应回学校答辩。

七、过程管理

(一)制定毕业设计工作计划,安排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前期、中期、后期检查工作。

(二)毕业设计工作启动后,学院应召开动员大会,组织学生学习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各项规定,明确要求,使学生充分认识到毕业设计(论文)的重要性。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始前一学期组织学生选题工作。

(三)阶段管理工作

1.前期: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任务落实情况,开题报告提交情况,毕业设计(论文)准备情况等。

2.中期:检查学生学风、工作进度、出勤率、中期总结报告,同时检查指导教师指导情况等。

3.后期:组织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和成果验收工作,组织答辩资格审查,检查答辩准备工作等。

(四)毕业设计(论文)检测

所有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在答辩前须通过学校知网查重系统进行检测,检测合格标准为:文字复制率不超过30%(含30%),检测由学校统一组织,检测不超过2次。

 (五)学院组织专家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关键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

(六)答辩结束后,学院及时汇总、整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清单、成绩统计表、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的纸质及电子版,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优秀论文小论文电子版、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汇总表电子版等材料。提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其它过程材料按要求留学院保存备查。

八、答辩

()答辩资格审查

毕业答辩前应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凡存在下列情况或行为之一者,取消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资格,学生延期一年进行毕业答辩工作:

1.毕业设计(论文)未按计划完成;

2.毕业设计(论文)首次查重文字复制比达到或超过70%,第二次查重复制比超过30%

3购买、找他人代做毕业设计、代写毕业论文或通过舞弊行为逃避论文检测;

4.最终纸质打印版与提交查重系统检测的电子版不一致。

5.不按学院规定时间参加检查验收。

()答辩组织

每个学生必须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学院成立答辩委员会,下设答辩小组,答辩委员会由学院教学院长以及若干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答辩小组应有3—5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组长应由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1.学生答辩内容要求

学生向答辩小组报告毕业设计(论文)的简要情况并回答教师提问。报告内容包括:

1)课题的任务、目的与意义;

2)参考的原始资料或指导文献等;

3)课题的基本内容及主要方法;

4)研究成果、结论和对自己完成任务的评价。

2.教师提问内容要求

一般包括:相关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以及鉴别其独立工作能力的问题。

九、成绩评定

(一)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的评定采用指导教师评分、评阅老师评分、验收小组验收评分以及答辩小组答辩评分相结合的办法。

(二)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采用五级制,其对应关系如下:

百分制

90-100

80-89

70-79

60-69

0-59

五级制

优秀

良好

中等

及格

不及格

(三)毕业设计(论文)总评成绩应按分值比例评定,并且优秀成绩人数所占比例不得超过15%,成绩为优、良的总人数不能超过45%

(四)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在答辩后,由学院答辩委员会复议,评定出最终成绩,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必须在学院答辩委员会审定后,统一向学生公布,事先任何人都不得向学生透露。

(五)学院答辩委员会对成绩优秀的学生和成绩不及格的学生进行复答辩,并对成绩有争议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审议。

十、资料的整理及归档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学院应按照学校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归档要求,规范有序地作好善后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十一、经费管理

毕业设计(论文)费是用于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所需的元器件耗材及论文打印装订费用。毕业设计(论文)预算经费按学校每年初核拨各学院经费,待毕业设计(论文)结束后再统一结算。

十二、附则

(一)本办法自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二)本办法由计算机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