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件《西安邮电大学2019-2021年聘期岗位聘任及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简称《办法》)(西邮党发〔2019〕22号)精神以及《计算机学院2019-2021年聘期岗位聘任实施细则》,为进一步调动我院教职工的积极性,圆满完成学校下达的教学科研任务,保证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推进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院上一轮岗位聘任与考核工作经验和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科学设岗、分类指导、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目标管理、严格考核;有利于学院教学、科研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二、组织机构
成立计算机学院岗位聘任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实施学院的岗位聘任工作。主要职责:在学校领导小组及工作组指导下,组织实施计算机学院岗位聘任工作;负责制定计算机学院各级各类岗位聘任条件、岗位职责、岗位考核办法和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等实施细则;负责各级各类岗位人员的聘任、管理和考核工作;负责处理岗位聘任、津贴分配和考核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接受并处理计算机学院教职工申诉。
岗位聘任工作小组人员组成:组长:王忠民、彭程;
副组长:翟社平、陈彦萍、刘柯;
成员:孟彩霞、潘晓英、舒新峰、孙韩林、邓万宇、陈皓、王春梅、孟伟君、文笃石、邢高峰;
秘书:马素刚。
三、考核办法
1、年度考核办法
教学为主型教师按附件1执行,教学科研并重型教师按附件2或附件3执行,科研为主型教师按附件4执行。
2、聘期考核办法
聘期内累计2年年度考核合格,或满足《附件5不同岗位聘期基本目标任务》相关要求,则聘期考核合格。否则,聘期考核不合格。个人聘期考核由学院负责,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档。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提职和绩效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个人聘期考核结果作为下一聘期聘任依据。
四、绩效工资组成
绩效工资由岗位津贴和奖励津贴组成,其中岗位津贴由基础津贴和效益津贴组成。教师(含实验教师)岗位和管理岗位的基础津贴分别如表1-1、表1-2所示。
表1-1教师(含实验教师)基础津贴
岗位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九 |
十 |
十一 |
十二 |
层级 |
教授 |
副教授 |
讲师 |
助教 |
等级 |
二 |
三 |
四A |
四B |
四C |
五 |
六 |
七B |
七C |
八 |
九 |
十B |
十C |
十一 |
十二 |
十二 |
基础 |
16.10 |
13.30 |
11.90 |
10.50 |
8.05 |
8.40 |
8.05 |
7.70 |
5.95 |
6.30 |
5.95 |
5.60 |
4.55 |
4.90 |
4.55 |
4.20 |
表1-2管理岗位基础津贴
岗位 |
正校 |
副校 |
正处 |
副处 |
正科 |
副科 |
科员 |
基础津贴 |
16.10 |
13.30 |
10.50 |
8.05 |
5.95 |
5.25 |
4.55 |
五、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学院的效益津贴总额,原则上占当年岗位津贴的30%。学校以此为基数,根据《西安邮电大学教学单位和职能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对学院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核定学院效益津贴具体发放额度。
年度效益津贴(岗位津贴的30%)按照学院当年总体完成情况进行发放。学院对于聘期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原则上全额扣除聘期内第三年的效益津贴(岗位津贴的30%)。
六、相关说明
本年度内完成的所有教学科研业绩,必须在该年度内统计申报,不能跨年使用。
七、本实施细则自计算机学院2019-2021年聘期岗位聘任工作小组会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八、本实施细则由计算机学院2019-2021年聘期岗位聘任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计算机学院
2019年5月